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測驗進行間的注意事項

1.
測驗時應將准考證及身分證件置於監試人員指定處,並配合核對身分及資料。如發現報名所繳身分證件影本與正本不符、或所繳相片或身分證件上之相片與本人相貌不同而致辨識困難者,測驗完畢後須再接受查驗;如仍有識別困難者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2.
測驗進行間意圖或已將試題冊、答案紙或試題錄音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意圖或已錄音或傳送試題者,將被視為侵犯本中心之著作財產權,且限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3.
測驗進行間行動電話、呼叫器、計時器及其他電子設備不得攜至座位或發出任何聲響(含振動聲),違者將扣該節測驗各單項科目成績各5分,並得視其違規情節加重扣分或不予計分。監試或試務人員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、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,例如:將發出聲響之物品/包包攜出試場檢查。

4.
測驗進行間不得在試場內飲食(含嚼食口香糖)、吸煙、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,違者第1次口頭或書面警告;若累計2次違規,則勒令出場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;拒不出場者,得取消其應試資格,且不退費。

5.
測驗進行間如因身體不適或需使用洗手間,致測驗時間受影響,將不予補足。

6.
測驗進行間,在監試人員未宣布收回答案紙/試題冊(卷)前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,違者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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