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作答注意事項

1.
作答前,應依監試人員之指示,檢查答案紙及試題冊(卷)是否齊全、列印之准考證號碼是否正確、完整,如有錯誤、污損、漏印或缺頁,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,以免影響作答權益。

2.
測驗進行間除在答案紙規定處作答或在指定處擬稿外,不得在准考證、文具、桌面、肢體上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與測驗有關之任何文字、符號等,違者作答不予計分;亦不得有左顧右盼,意圖窺視、相互交談、夾帶、抄襲他人答案、便利他人窺視答案、自誦答案、以暗號告訴他人答案等舞弊情事,如經勸阻無效,將勒令退出試場,作答不予計分。請人代考者,連同代考者,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

3.
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分選擇題及非選擇題(簡答或填空題)部份。選擇題採電腦閱卷,每題有三或四個備選答案,選出其中一個最適合者,以2B黑色鉛筆在答案紙各項作答欄內作答。每題答對者給分,答錯、答兩個以上或未答者不給分亦不倒扣。

4.
考生劃記答案紙時,如有劃記不明顯,更改答案而未擦乾淨或摺疊、污損答案紙或在試題冊上作答等情事,致影響閱卷者,其責任自負,不得提出異議;非選擇題部份則以黑色鉛筆在答案紙上作答。每一部分測驗結束前不得將試題冊翻至非指定部分,否則以違規論。

5.
口說能力測驗全程錄音/影,每場有二至三名考生同場應考,由主考(一名)提問,該主考及在場之另一名評分人員共同評分。

6.
測驗若遇突發事故致影響測驗進行,本中心得視情況安排受影響考生重考,不以加分處理。

7.
聽力、閱讀、寫作及口說能力四項測驗分別計分,分初、複試兩階段舉行。初試各項測驗均須應考,始予計分,缺考其中一項者不予計分;複試亦同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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