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3日 星期三

採用全民英檢:公/民營機構


採用全民英檢:大專院校




採用全民英檢:團體送考之國、高中


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一般注意事項

1.
考生應攜帶准考證、國民身分證(或效期內之駕照/護照)正本、2B及普通黑色鉛筆、橡皮擦到場應試。無國民身分證之國、高中生可用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替代(限國、高中生,其餘恕不受理);外籍人士應攜帶效期內之台灣居留證正本。無准考證或合格身分證件正本者,須先至試務中心辦理補發准考證或補驗身分證件手續,否則一律不得入場應試。

2.
考生除准考證、身分證件、鉛筆、橡皮擦及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外(須事先於報名時申請,核准後方可使用),其他非應試用品均須置於教室前面地板上,不得攜帶入座。另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試,本中心恕不負保管之責。

3.
非應試用品包含報名手冊、書籍、紙張、尺、鉛筆盒、皮包及任何具有通訊、攝影、錄音、記憶、發聲等功能或有礙試場安寧、妨害測驗公平之各類器材、物品(如行動電話、呼叫器、收錄音機、MP3、鬧鐘/錶、翻譯機)等。若帶有上述電子設備,須取消鬧鈴設定並關閉電源,行動電話須取出電池;測驗進行間若發現上述設備處於開機狀態,扣減該節測驗各單項科目成績各2分。

4.
測驗開始後逾10分鐘即不得入場應試。入場時應出示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正本並依准考證號碼就座,入座後應立即檢查准考證號碼是否與座位貼條號碼相同。測驗中如經發現坐錯位子者,須立即離場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測驗進行間的注意事項

1.
測驗時應將准考證及身分證件置於監試人員指定處,並配合核對身分及資料。如發現報名所繳身分證件影本與正本不符、或所繳相片或身分證件上之相片與本人相貌不同而致辨識困難者,測驗完畢後須再接受查驗;如仍有識別困難者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2.
測驗進行間意圖或已將試題冊、答案紙或試題錄音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意圖或已錄音或傳送試題者,將被視為侵犯本中心之著作財產權,且限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3.
測驗進行間行動電話、呼叫器、計時器及其他電子設備不得攜至座位或發出任何聲響(含振動聲),違者將扣該節測驗各單項科目成績各5分,並得視其違規情節加重扣分或不予計分。監試或試務人員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、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,例如:將發出聲響之物品/包包攜出試場檢查。

4.
測驗進行間不得在試場內飲食(含嚼食口香糖)、吸煙、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,違者第1次口頭或書面警告;若累計2次違規,則勒令出場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;拒不出場者,得取消其應試資格,且不退費。

5.
測驗進行間如因身體不適或需使用洗手間,致測驗時間受影響,將不予補足。

6.
測驗進行間,在監試人員未宣布收回答案紙/試題冊(卷)前不得提前交卷或離場,違者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作答注意事項

1.
作答前,應依監試人員之指示,檢查答案紙及試題冊(卷)是否齊全、列印之准考證號碼是否正確、完整,如有錯誤、污損、漏印或缺頁,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,以免影響作答權益。

2.
測驗進行間除在答案紙規定處作答或在指定處擬稿外,不得在准考證、文具、桌面、肢體上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與測驗有關之任何文字、符號等,違者作答不予計分;亦不得有左顧右盼,意圖窺視、相互交談、夾帶、抄襲他人答案、便利他人窺視答案、自誦答案、以暗號告訴他人答案等舞弊情事,如經勸阻無效,將勒令退出試場,作答不予計分。請人代考者,連同代考者,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

3.
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分選擇題及非選擇題(簡答或填空題)部份。選擇題採電腦閱卷,每題有三或四個備選答案,選出其中一個最適合者,以2B黑色鉛筆在答案紙各項作答欄內作答。每題答對者給分,答錯、答兩個以上或未答者不給分亦不倒扣。

4.
考生劃記答案紙時,如有劃記不明顯,更改答案而未擦乾淨或摺疊、污損答案紙或在試題冊上作答等情事,致影響閱卷者,其責任自負,不得提出異議;非選擇題部份則以黑色鉛筆在答案紙上作答。每一部分測驗結束前不得將試題冊翻至非指定部分,否則以違規論。

5.
口說能力測驗全程錄音/影,每場有二至三名考生同場應考,由主考(一名)提問,該主考及在場之另一名評分人員共同評分。

6.
測驗若遇突發事故致影響測驗進行,本中心得視情況安排受影響考生重考,不以加分處理。

7.
聽力、閱讀、寫作及口說能力四項測驗分別計分,分初、複試兩階段舉行。初試各項測驗均須應考,始予計分,缺考其中一項者不予計分;複試亦同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測驗結束注意事項

1. 測驗結束時,應依監試人員指示立即停止作答並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、清點試題冊/試卷及答案紙/錄音(影)帶。監試人員宣布離場前,不得再提筆作任何記號或寫下題目或提前離場。違者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2.考生離場前,未依規定將試題冊/試卷、答案紙/錄音(影)帶交監試人員驗收而攜出試場者,其作答將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3.考生已交卷出場後,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、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考生作答,經勸阻無效者,其作答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

全民英檢試場規則:其他注意事項

1.
測驗後,成績現象若有異常或因故無法計算,本中心得視情況安排考生重考或退費。

2.
如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情事,或影響考試公平、考生權益之事項,得由監試人員予以記錄,再由本中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。

資料來源:「LTTC全民英檢」高級測驗試場規則